让我们在校安工程中率先行动
作者/来源:陈国庆    发布时间:2010-05-26

让我们在校安工程中率先行动

 

实施全国校舍安全工程背景

1.     2001年以来,国务院统一部署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等工程,农村中小学面貌有很大改善。

2.     目前,一些地区中小学有相当部分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。

1)上世纪90年代以前和“普九”早期建设的校舍,问题更为突出。

2)已经修缮改造的校舍,仍有一部分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。

3200941,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》。

 

实施全国校舍安全工程意义

1.  直接关系到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,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。

2.  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、执政为民理念的重大举措。

自汶川地震以来,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深入地震灾区学校看望广大师生,并明确要求要加强校舍安全施工管理,确保工程质量,把学校建成安全、牢固、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建筑。

温家宝总理也多次去北川中学,在全国经济会议上强调,要对全国校舍特别是城乡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不符合要求的要尽快加固改造。要求把学校校舍建成最牢固、最安全、最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建筑,让学校成为最安全、家长放心的地方。

3.  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、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战略部署。

     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前提就要让孩子们“上好学”。“上好学”的基础是为广大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。为此,党中央、国务院始终把中小学校舍建设摆在发展教育的突出位置。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,国家先后实施一系列重大建设项目,中央累计投入600多亿元,新建、改建了大批农村中小学校舍。

     但是,从抗灾防灾要求看,我国相当数量的中小学校舍质量还不高,不少学校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。校园安全工作不好好落实,教育的优先发展就无从谈起。本着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,必须加强校舍建设和安全工作。

4.  是贯彻落实《防震减灾法》、依法履行政府责任的具体行动。

     汶川特大地震后,国家新修订了《防震减灾法》,已于200951起开始实施。其中明确规定,学校等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,“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,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”。这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应履行的责任。

 

实施全国校舍安全工程的目标

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、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,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,并符合对山体滑坡、崩塌、泥石流、地面塌陷和洪水、台风、火灾、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。

实施全国校舍安全工程的任务

2009年开始,用三年时间,对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,提高综合防灾能力。

 

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覆盖范围

全国城市和农村、公立和民办、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。

 

与党员共勉

1.  常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;

2.  学习与重点工作相结合,保证安全工作的落实;

3.  在工作中形成每个党员的良好形象,体现六个字“能做事,做好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