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冬季有关工作的通知
作者/来源:[暂无]    发布时间:2013-11-05

各高等学校、区县教育局:

近期,我委接到教育部通知,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深入推进“为民服务创先争优”活动,加强教育系统政风、行风、学风建设,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冬季有关工作。现将结合本市实际,积极落实教育部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查隐患,切实保障师生安全。各单位要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,确保师生安全过冬。要重点检查学校的校舍安全,尤其要排查寄宿制学校、农村幼儿园和老洋房幼儿园的校舍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,严防因积雪、冻雨造成建筑物倒塌伤及师生,严防因冬季取暖造成煤气中毒、电线短路、火灾等安全事故。要全面检查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,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,防范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对交通安全的影响。

二、摸实情,切实解决师生困难。各单位要通过走访、谈心、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,走近师生,了解师生的突出困难,帮助解决实际问题,确保做好冬季“热水、热饭菜”供应保障和建筑保暖。要全面检查学校食堂价格及饭菜质量,做好冬季主副食品采购以及市场价格变动的应对工作,做好冬季蔬菜食品储备,保证足量供应。要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资助经费落实到位,扎实做好来自老少边困、少数民族学生的各项支助工作。要全面检查困难师生冬季生活准备情况,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特岗教师、离退休老教师等,建立困难师生档案,组织好看望慰问工作,及时排忧解难。

三、重师德,切实回应社会关切问题。各单位的领导干部、辅导员、班主任和教师,要通过家访、网络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密切与家长的联系,广泛开展走访活动,听取意见、沟通情况、了解诉求、增进感情,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。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或方式开展补习补课收取费用;严禁公办教师开展有偿家教;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;严禁“两节”期间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或其他财物。有禁不止的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。

四、建制度,切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。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安排冬季民生工作,结合本区本校实际进行专门研究部署。要建立台账制度,实行动态管理,新发现问题及时入账,难解决的问题定期核账,已解决的问题逐一销账,做到心中有数。要建立责任制,细化解决的方案和责任,做到明确目标,措施具体,责任到人。要建立通报制度,遇到突出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,形成治理合力。要坚持领导带头,建立长效机制,采取分片包干等方式,制定机关干部下基层、直接联系师生、直接听取意见等制度,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。

 

 

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
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