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<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市实施办法典型问题的通报>的通知
作者/来源:[暂无]    发布时间:2013-11-05

各单位:

现将《关于转发<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市实施办法典型问题的通报>的通知》(徐纪[2013]17号)转发给你们,要求各单位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,从思想上高度重视、制度上严格规范、执行中严格把关,认真贯彻落实“八项规定”各项要求。各单位于1011日前将学习讨论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送报监察室(地址:永嘉路354401室,联系人:郑凤英、张缨)。

 

 

 
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中共徐汇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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