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初中、小学、幼儿园:
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,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提供便利,经市教委和市外国专家局商议,拟对部分学校“申请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”进行试点。
为全面了解目前各校外籍教师聘用情况或聘用需求,更好地为有需求的单位提供服务和帮助,请各校结合学校特色和教学工作实际,提出申请需求,并填写附件中的《2013年度外国文教专家及普通外籍专业人员工作情况汇总表》,于10月17日(周四)前发送至区教育国际交流中心
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文件精神,未依法取得《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》的学校,今后将不得聘用外国文教专家。
特此通知。
联系人:董春梅
联系电话:64222091
教育局办公室